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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从业人员声誉情况将与个人绩效薪酬挂钩 不当言行恐影响升职跳槽

周璐璐 林倩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周璐璐 见习记者 林倩)4月21日,中国证券报记者从多家券商处获知,中国证券业协会近期向各券商下发了《证券公司声誉风险管理指引》(简称“《指引》”)征求意见稿,要求证券公司将从业人员声誉情况纳入人事管理体系,声誉风险将与员工个人绩效薪酬挂钩。

  《指引》指出,证券公司在进行人员招聘和后续员工管理、考核、晋升等情形时,应对从业人员的历史声誉情况予以考察评估。

  对于员工因个人不当言行引发公司或行业声誉风险的,或因违反外部监管规定或公司内部政策引发风险事件或客户投诉且造成公司或行业声誉影响的,《指引》强调,证券公司应依据政策采取与其行为影响相挂钩的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措施,并视情况采取其他内部问责手段。

  另外,《指引》中还规定,证券公司应建立从业人员声誉管理信息系统,记录人员不当执业行为及影响公司声誉的其他信息,并及时将员工的失信信息报送至协会诚信信息系统。记录信息将作为薪酬发放和职位晋升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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