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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蹭热点”遭到严监管 天晟新材领警示函

王雪青上海证券报

  继“蹭热点”遭遇深交所通报批评后,天晟新材又被江苏证监局采取了警示监管措施。3月18日晚间,天晟新材公告,公司近日收到江苏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

  《警示函》显示,经查,2月19日,天晟新材开展投资者及媒体线上交流会并披露《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公司在交流会和披露信息中,表示前舱支架缓冲垫产品有望应用于特斯拉M3,相关样品已经在试制阶段,如果一切顺利,预计在今年6月份前后量产。同时,为应对疫情,公司全面支持生产呼吸机配件,此产品主要应用于武汉火神山医院、雷神山医院、武汉其他医院以及北京、上海、广州的定点医院急需的氢氧雾化(呼吸)机;针对此次疫情,公司注重与医疗器械企业加大合作,为国内以及国际知名的医疗器械与设备厂家的核磁共振&CT、氢氧雾化呼吸机、重症监护仪等提供核心零部件配套。

  既有“特斯拉”概念,又有“抗疫”概念,天晟新材的股价从2月19日到24日连拉4个涨停板。

  但是,在2月21日公司披露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中,公司就前舱支架缓冲垫产品有望应用于特斯拉M3表示,由于新兴产业及大客户的开拓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目前尚处试制阶段,对公司业绩影响尚不明确。

  对此,江苏证监局认为,天晟新材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表》以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中未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前舱支架缓冲垫产品、提供呼吸机配件等业务实际情况以及对公司业绩的具体影响。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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