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证监会处罚委办公室一级巡视员罗卫建议:加快出台背信罪司法解释
全国政协委员,民建中央法制委员会委员、中国证监会处罚委办公室一级巡视员罗卫日前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建议探索在北京上海试点金融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加快出台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司法解释。
罗卫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一以贯之依法从严打击证券期货违法行为,坚持做到“严而有度、严而有方、严而有效”。
探索京沪试点“三合一”审判机制
对于探索在北京上海试点金融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罗卫表示,目前试点金融审判“三合一”正当其时,有利于落实《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推进国家金融战略,营造良好金融法治环境,促进经济和金融健康发展,助力金融强国建设;有利于法院系统内部形成合力,提高金融案件的审判效率,统一金融案件司法审判标准,提升司法权威;有利于金融市场投资者获得便捷、优质、高效的金融诉讼服务,实现对金融侵权行为受损投资者的全方位救济;有利于强化审判队伍建设,促进形成“金融专”“审判强”审判队伍,提升金融案件审判队伍的专业素质。
罗卫建议,加快出台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司法解释。最近几年,各方对加快出台背信罪司法解释已基本达成共识,证监会和公安部、最高法、最高检等就推动背信罪司法解释出台开展了系列工作。目前,背信罪司法解释相关研究已经较为成熟,建议最高法、最高检尽快推动制定背信罪司法解释。
增强执法制度供给
罗卫表示,监管执法要更加强调“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需要从四个方面着手,坚持从严执法形成有力震慑,坚持为民执法增强市场信心,坚持精准执法稳定市场预期,坚持协同执法加强立体追责。
关于加强监管能力建设,罗卫说,就行政执法层面看,需要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具体来看,她介绍,要完善监管执法体制机制。要理顺和优化日常监管、线索发现、行政处罚、执行、刑事移送各环节的衔接机制,提升执法的协同性。
“要增强执法制度供给。”罗卫表示,既要持续加强处罚认定的标准建设,又要同立法机关、司法机关一道,积极推动证券违法领域民事赔偿、刑事追究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出台,要下大力气做实做细执法制度的“颗粒度”,确保出台的规则好用、能用、管用。
罗卫建议,要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以只争朝夕之精神,筑久久为功之事业。持续通过专业能力培训、多岗位交流锻炼等方式提升执法队伍的专业能力,通过科技赋能提升执法效率,加强政治建设、作风建设,打造一支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高素质执法队伍。
“要增强调查研究能力。”罗卫表示,坚持问需于市场、问计于市场、问道于市场,把握中小投资者占绝大多数的基本市情,将投资者的期盼、需求和监管执法工作结合起来,将“以投资者为中心”的监管理念切实体现在监管执法工作中。通过调查研究,从投资者诉求中找准真问题,把症结找准、把根源挖深,并最终提出科学、实用、可操作的对策、措施。
依法严打证券期货违法行为
罗卫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一以贯之依法从严打击证券期货违法行为,坚持做到“严而有度、严而有方、严而有效”。
“区分违法行为严重程度,将执法重心放在惩治严重扰乱资本市场秩序、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投资者深恶痛绝的违法行为。”罗卫说,对主动改正违法行为、积极赔付投资者、消除影响的违法主体,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完善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综合运用先行赔付、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等方式化解矛盾,既保持执法力度,又释放执法温度。
罗卫表示,持续提升监管执法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本规则》,持续完善量罚基准,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执法程序、规范裁量行为,避免处罚结果畸轻畸重、同事不同罚或显失公正。
“注重防治并举,做好源头治理。既打大、打恶、打重点,也抓早、抓小、抓苗头,从源头上提升资本市场治理水平,净化市场生态,减少、遏制违法行为发生,实现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助力金融强国建设。”罗卫说。
罗卫建议,注重发挥各方合力,持续强化立体追责体系。持续强化与公安司法机关的协同配合,推动出台相关民事赔偿司法解释,优化行政刑事衔接机制,对涉嫌刑事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通过民事、行政、刑事立体追责提高违法成本,使违法犯罪分子不敢犯、不能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