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交易所:支持新三板精选层公司转至科创板创业板
中国证监会3日发布《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转板上市的指导意见》,建立转板上市机制。
上交所人士表示,科创板、新三板、创业板都是多层次资本市场有机的组成部分,相辅相成、有序衔接,坚守各自定位、错位发展。上交所将在证监会部署下,全力支持转板上市相关制度建设。按要求对需要交易所明确规定的内容做好制度供给,进一步明确转板上市相关规则;建立完善包括转板上市审核沟通机制、转板上市监管衔接机制等;共同大力开展转板上市制度的推广宣导工作,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新三板精选层挂牌公司至上交所科创板转板上市。
深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建立转板上市机制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对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协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深交所将按照证监会统一领导,在平稳有序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工作同时,认真做好转板上市各项准备工作,明确细化相关制度安排,优化完善相关沟通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新三板精选层挂牌公司至深交所创业板转板上市,为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链接通道、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做出贡献。
专业人士认为,科创板已经开展了近一年的注册制审核工作,积累了一定经验;创业板也即将开启存量市场推行注册制的试点。注册制在科创板和创业板的推行为新三板推出转板机制奠定了制度基础。今年新三板改革正式落地,转板机制构建起了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链接通道,对促进各板块之间的协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改革成效需经过一段时间的市场检验和巩固,再行研判推广到其他板块的必要性和可行方式。
目前,挂牌公司到沪深交易所上市需履行从新三板摘牌并经证监会重新核准或注册程序,在IPO审核过程中与其他企业无差异,摘牌再上市显著增加企业成本,而转板制度可有效降低企业上市成本。专业人士表示,转板上市属于股票交易所场所的变更,不涉及公开发行股票,无需摊薄股份,可降低企业到交易所上市成本,便利中小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进行直接融资。公司完成转板后,将视同于科创板和创业板IPO上市公司,可以根据交易所相关规则进行再融资等一系列资本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