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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27个账户操纵“梅轮电梯” 当事人被罚没逾3800万元

昝秀丽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昝秀丽)证监会网站日前更新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证监会对胡侃操纵梅轮电梯股票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决定没收胡侃违法所得970万元,并处以2911万元罚款。

  经证监会调查,2019年1月24日至2019年2月13日,胡侃控制使用自陈某处借用的“叶某”等27个证券账户(以下简称账户组)交易“梅轮电梯”。

  2019年1月24日至2019年2月13日,账户组连续交易“梅轮电梯”。账户组交易该股数量占该股市场成交量平均占比达20.08%,其中有9个交易日成交占比超过15%,有6个交易日超过20%,1月28日成交占比最高,达到30.1%。账户组持流通股占该股流通股本比例平均达4.38%,其中有4个交易日占比超过5%,1月31日账户组流通股占比达到峰值为8.87%。

  证监会披露,2019年1月24日至2019年1月31日,该账户组主要交易手法为集中买入,大单申报拉升股价。1月24日,账户组开始拉抬股价,期初持有0股,当日持有2,085,100股。1月31日,账户组持股10,295,231股,达到持股峰值。在此期间,账户组连续竞价阶段申买52,760,800股,其中不低于卖一价申买39,555,400股,占连续竞价阶段账户组申买数量比例为74.97%,账户组不低于卖一价申买对应成交23,285,108股,占市场总成交量比例为20.52%。1月24日至1月31日,“梅轮电梯”股价累计上涨28.28%,同期上证综指累计上涨0.14%,偏离28.14个百分点。2019年2月1日至2月13日,主要交易手法为日内拉升股价后连续申报卖出,快速完成出货。2月1日,账户组持有5,679,733股。2月13日,账户组全部卖出。2月1日至2月13日,“梅轮电梯”股价累计下跌2.05%,同期上证综指累计上涨5.28%,偏离7.33个百分点。

  证监会认定,涉案期间,账户组存在以对倒、虚假申报、盘中封涨停、盘中拉抬、反向交易等手段影响股票交易价格的行为。

  2019年1月24日至2019年2月13日,账户组交易“梅轮电梯”累计买入39,708,715股,买入成交金额336,034,488.63元,累计卖出39,708,715股,卖出成交金额346,296,369.02元。经计算,账户组盈利9,703,791.85元。

  证监会认为,胡侃上述行为构成操纵证券市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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