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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失核定业务知识问答

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

  损失核定业务是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简称法律服务中心)主要业务之一。自2019年业务开展以来,法律服务中心的损失核定业务以其专业和公正在资本市场上取得了一定的影响力。截至2021年6月底,法律服务中心累计接受全国18家法院损失核定委托,涉及案件30起,核定1.5万人次,核定损失26.15亿元。在业务开展过程中,时常有投资者咨询损失核定业务,本文以问答方式向广大投资者答疑解惑。

  1. 什么是损失核定?

  损失核定,是指司法机关等主体为解决证券投资者损失认定专门性问题,向法律服务中心提出委托核定投资者损失申请,由法律服务中心运用专业损失计算系统和专门知识,分析、核算投资者损失,出具专业意见的活动。

  2. 法律服务中心以什么身份提供损失核定服务?

  法律服务中心以独立第三方专业机构身份提供损失核定服务,所出具的损失核定意见供委托人参考。损失核定不属于鉴定行为。

  3. 损失核定业务的定位是什么?

  损失核定业务坚持公益性服务定位,不收取费用。

  4. 损失核定业务的受理范围有哪些?

  目前,损失核定业务主要受理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造成投资者受到经济损失的案件。未来,法律服务中心根据司法实践、理论发展和损失计算系统开发情况逐步扩大业务受理范围。

  5. 如何申请损失核定业务,个人是否可以申请?

  目前,法律服务中心主要接受司法机关等主体委托,个人投资者可以在诉讼中申请法院委托法律服务中心核定损失。委托人应出具符合法律服务中心格式要求并加盖公章的委托书,同时提供符合要求的电子版证券交易数据。

  6. 损失核定依据是什么?

  损失核定的主要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号)。此外,委托书指定的计算方法要求也是损失核定的重要依据。

  7. 投资者损失是如何计算出来的?

  损失核定主要涉及基础损失计算和系统风险扣除两个方面,其中基础损失计算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及资金利息的计算。具体采用什么方法计算,取决于委托书的指定。根据损失核定业务实践,买入均价基本都采用移动平均加权法,系统风险扣除采用法律服务中心研发的以“3+X”组合指数体系为基础的“同步指数对比法”。

  8. 法律服务中心“同步指数对比法”有什么特点?

  “同步指数对比法”可将每个投资者买入股票的数量、时点和参考指数波动挂钩,买入股票数量的权重能够在指数上得到反映;投资者系统风险扣除比例计算实现精准化、差异化,计算结果更客观公正。

  9. 法律服务中心如何出具损失核定意见?

  法律服务中心可向委托人出具书面盖章的损失核定意见书,该意见书中会载明委托事项,详细阐述算法原理、计算过程及每个投资者的损失核定金额。

  10. 如果案件当事人对损失核定意见有异议该如何解决?

  如果案件当事人对损失核定意见有质证意见的,可由委托人汇总质证意见后提交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服务中心以书面方式统一回复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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