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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智控实控人放弃控制权转让 深交所发关注函

王珞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王珞)12月1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向永和智控发出关注函。

  12月16日永和智控公告显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曹德莅及其一致行动人终止11月24日披露的控制权转让事项。同日公告显示,曹德莅拟以总价1.4亿元将持有的永和智控5.01%股份转让给欧文凯,欧文凯首期仅支付150万元,剩余价款在12月内支付,该股份转让不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变更。

  深交所关注到,在永和智控12月16日发布的《关于签署<关于普乐新能源科技(泰兴)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中,增资标的公司普乐新能源科技(泰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乐泰兴”)成立于2022月9月19日且尚未实缴出资,欧文凯将以持有所有光伏电池产业专利技术、实用新型等知识产权实缴出资2970万元,永和智控将以货币出资3122.45万元持股51%且将其纳入永和智控合并报表范围;协议约定,欧文凯及欧文凯所控制企业应在协议签署后四个月内完成该等知识产权的转让(变更)工作将该等知识产权登记至公司名下。

  关注函显示,永和智控提供的2亿元资金应用于普乐泰兴1GW光伏电池片生产线设备采购,首笔支付款8000万元(含增资款3122.45万元)于知识产权过户登记五日内支付,第二笔12,000万元借款于首期款全部支付完成后三个月内提供;该2亿元资金的使用必须专款专用,符合上市公司财务管理的规范和上市公司财务监管的要求,若协议签署后四个月内知识产权未能按约定过户或2亿元到账后六个月内,普乐泰兴未能实现1GW光伏电池片生产线达产并取得生产资质,永和智控有权要求欧文凯回购本次永和智控增资取得的普乐泰兴股权,同时有权要求偿还永和智控提供的借款本息;此外,普乐泰兴管理团队和技术团队在完成2023-2025年约定的业绩条件下,可获得的总计不超过9700万元的业绩奖金,并将择机被予以股权激励。

  深交所要求永和智控,说明控制权转让终止的具体原因,交易各方无法达成一致的争议焦点,是否存在内幕信息泄露及信息披露不及时的情形;说明协议转让中受让方欧文凯资金来源和履约保障情况,过户及付款期限较长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欧文凯增资知识产权的清单,包括但不限于名称、来源、是否存在他项权利、有无权属瑕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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