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涉科创板证券集体诉讼案以调解方式结案生效 7195名投资者获赔2.8亿余元
刘礼文上海证券报
据上海金融法院消息,12月26日,上海金融法院审理的投资者诉上市公司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达易盛”)及其实控人、高管、中介机构等12名被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以调解方式结案生效。通过本次调解,7195名投资者获得全额赔付,实际参与调解的投资者人数占全体适格原告投资者的比例高达99.6%,代表性强,覆盖面广。
作为涉及科创板上市公司的案件,该案赔付总额为2.8亿余元,其中单个投资者最高获赔500余万元,投资者人均获赔3.89万元,总体上做到了公平、适度、均衡。该案是全国首例涉科创板特别代表人诉讼,也是证券集体诉讼和解第一案。
今年4月28日,上海金融法院受理12名投资者共同起诉被告泽达易盛、林应、应岚、隋田力、王晓亮、姜亚莉、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胡晓莉、陶晨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
原告投资者共同诉称:被告泽达易盛于2020年6月在科创板上市。2022年5月12日,泽达易盛公告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2022年11月19日,泽达易盛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今年4月21日,泽达易盛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今年7月7日,在退市整理期交易满15个交易日后,泽达易盛正式被上交所终止上市暨摘牌。原告投资者认为,被告泽达易盛应对因欺诈发行等虚假陈述行为造成的投资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其余十被告分别系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董监高及证券发行时提供服务的证券服务机构,也应承担赔偿责任。原告投资者同时申请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审理本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