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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商协会:对中信国安予以严重警告 暂停其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业务2年

彭扬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彭扬)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3月1日发布的自律处分信息显示,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国安”)作为发行人,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存在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一是未能按期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等多期定期财务信息。二是出现债务融资工具违约后,未披露违约处置进展情况公告。三是未及时披露董事长、1/3以上董事发生变动事项。四是未及时就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披露相关信息。 

  交易商协会称,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经2022年第4次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对中信国安予以严重警告,暂停其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业务2年;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对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长夏桂兰予以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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