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内部治理等方面存在问题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被出具警示函
昝秀丽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昝秀丽)江苏证监局网站2月6日披露关于对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江苏证监局对该所内部治理、质量控制、独立性遵循情况和执业的威腾电气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项目(以下简称威腾电气项目)进行了检查。经查,江苏证监局发现该所在内部治理、质量控制体系、独立性等方面存在问题。
江苏证监局指出,该所行为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等有关要求,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该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你所应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等规定,及时采取措施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确保审计执业质量。”江苏证监局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