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内幕交易宝德股份股票 当事人被罚没近60万元
中证网讯(记者 昝秀丽)广东证监局网站1月6日更新披露的一则行政处罚书显示,广东证监局对罗仕辉内幕交易西安宝德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德股份或“*ST宝德”)股票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决定没收罗仕辉违法所得95,078.24元,并处以50万元罚款。
经查明,2021年8月23日,宝德股份披露《西安宝德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等相关公告。宝德股份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名品世家酒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品世家)51%的股份,取得公司控制权。本次资产重组事项涉及交易对价为53,419.00万元,占宝德股份2020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的102.94%。
2021年9月,宝德股份判断因监管政策限制,收购项目落地可能性较小,几乎不可能成功。9月27日,宝德股份董事长王某与名品世家董事长陈某辉会面,王某表示收购项目可能无法通过审核,面临终止。2021年10月28日,宝德股份董事长王某、董事会秘书刘某2等在联系深圳证券交易所沟通反馈情况后,讨论决定终止收购名品世家股份。直至2021年11月2日,宝德股份披露《关于拟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提示性公告》,称因市场环境变化,拟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综上,宝德股份终止并购名品世家相关事项,构成证券法规定的内幕信息。内幕信息敏感期为2021年9月27日至11月2日。陈某辉是内幕信息知情人,知悉时间不晚于2021年9月27日。
罗仕辉持有名品世家股份693,2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332%,为宝德股份交易对手方之一,与陈某辉相识多年、经常见面、关系密切。内幕信息敏感期内,罗仕辉持续关注宝德股份股价情况,积极主动向陈某辉打听宝德股份资产重组相关情况,与内幕信息知情人陈某辉存在联络、接触。
2021年10月8日、13日,罗仕辉将其证券账户内的40,000股“*ST宝德”股票全部卖出,成交金额330,402元,避损95,078.24元。罗仕辉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集中、连续、清仓式卖出“*ST宝德”股票,与内幕信息的发展变化时点、与内幕信息知情人联络接触时点高度吻合,交易行为明显异常。
罗仕辉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交易“*ST宝德”股票的行为,构成证券法所述的内幕交易行为。
罗仕辉及其代理人在申辩材料和听证过程中提出:其一,2021年9月27日陈某辉与王某的见面交谈并未涉及终止并购事项,交易双方也未采取任何措施终止此次并购重组,对因公开政策限制所作出的终止并购事项决定不属于内幕信息。其二,罗仕辉在宝德股份披露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消息前不知晓相关情况。其三,罗仕辉卖出宝德股份的行为不存在与内幕信息发展变化时点、与内幕信息知情人联络接触时点高度吻合等情形,不存在明显异常。罗仕辉卖出宝德股份股票系基于其自身股票操作习惯及股价下跌需卖出止损的判断,具有正当理由。其四,罗仕辉积极配合调查,请求不予处罚或减轻处罚。
广东证监局认为,第一,在案证据足以证明2021年9月27日陈某辉与王某见面沟通终止并购重组事宜,陈某辉在见面后即着手安排公司发展其他方案,参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三款规定,“影响内幕信息形成的动议、筹划、决策或者执行人员,其动议、筹划、决策或者执行初始时间,应当认定为内幕信息的形成之时”,上述时点可以认定为本案内幕信息的形成时点。第二,罗仕辉于2021年9月29日曾询问陈某辉“宝德股份”股票情况,9月30日至10月6日,两人多次电话、微信、见面联系,罗仕辉其后于10月8日和13日集中、连续、清仓式卖出“*ST宝德”股票,卖出行为与内幕信息的形成时点、与联络接触内幕信息知情人时点基本一致,交易明显异常。罗仕辉有关其涉案交易符合自身交易习惯、系基于自身判断而卖出股票等申辩意见,不足以推翻其内幕交易的认定。第三,该案已经充分考虑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给予罗仕辉适当的处罚,其有关不予处罚或减轻处罚的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最终广东证监局决定没收罗仕辉违法所得95,078.24元,并处以5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