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存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漏洞等 同花顺云软件公司被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昝秀丽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中证网讯(记者 昝秀丽)浙江证监局网站12月31日更新披露关于对浙江同花顺云软件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经浙江证监局调查,发现浙江同花顺云软件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行为:一是公司开发并销售的荐股软件由未登记为证券投资顾问的人员主导。二是部分营销、服务人员存在夸大、虚假宣传以及变相承诺收益,部分提供投资建议人员未登记为证券投资顾问,个别营销人员私下收取客户费用。三是公司在业务推广环节,在未对客户进行风险测评的情况下,即向客户推荐具体软件,存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漏洞。四是未按时向浙江证监局报告公司负责人变更事项。五是“同顺号”是提供投资咨询服务的公众平台,公司作为运营主体对“同顺号”中涉及投资咨询服务未尽到合规管理责任。以上事实有与公司相关人员的谈话记录、公司情况说明和合同协议等证据证明。
浙江证监局称,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证委发〔1997〕96号)第十条、第十二条、第二十四条,《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66号)第四条、第七条、第十三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关于加强对利用“荐股软件”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监管的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20号)第二条、第四条的规定。根据《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三十三条、《关于加强对利用“荐股软件”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六条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责令公司对上述问题进行改正。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放在整改的首位,并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个月内,向浙江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浙江证监局将组织检查验收。